东北证券的首发上市业务包括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是指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用于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过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指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用于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过程。
东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凭借由财务、法律、行业等领域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为企业提供首发上市业务全流程专业服务。
再融资是指沪深交易所及北交所的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通过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
东北证券的新三板业务包括推荐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为挂牌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做市等相关服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东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及财务顾问机构,凭借由财务、法律、行业等领域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以及配置的充足做市资金,可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及挂牌之后开展的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做市等业务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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