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取得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并于1月9日上线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权限开通业务。
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公司获得银行间市场利率期权市场成员资格。
公司获准开通人民币利率互换实时承接业务资格。
东北证券北京固定收益分公司成立。
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格。
公司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资格。
公司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尝试做市业务权限资格。
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新三板。
公司按照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配售股票,配股公开发行的有效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383,286,883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的97.92%,募集资金总额为34.80亿元。本次配股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东北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获得中证报价系统做市业务试点资格。
公司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
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
公司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
公司取得中证协柜台市场业务试点资格。
公司取得港股通业务资格。
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做市业务资格。
公司取得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交易资格。
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权限。
公司取得上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公司取得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39,270,5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近40亿元。
公司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公司设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完成19家证券服务部升级工作。
公司取得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公司设立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和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
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
公司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资格和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公司受让股权控股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锦州六陆吸收合并重组并在深交所上市,锦州六陆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成为规范类证券公司。
公司实现了全国各地营业部的集中交易,客户资金实现了集中清算、集中管理。
公司为主发起人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新设23家证券营业部。
公司受中国证监会委托,托管原新华证券。
公司取得比照综合类券商资格。
公司参股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正式更名,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式成立。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复[1997] 396号)批准,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亿元。
吉林省证券公司更名为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
吉林省证券公司北国之春营业部开业,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家开展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吉林省证券公司成立,成为吉林省内第一家专营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